从一个新角度扯淡……最后再落地到如何卖坚果!
先转一下我昨天发的几条微博:
--------------------------------------------------------------
“ABT”三巨头中,腾讯是家“产品型”公司,由伟大的产品经理马化腾掌舵,市场营销和公关能力再烂也照样成功;百度则是“营销型”公司,产品烂,但从其干掉Google就能看出公关能力和营销技巧有多强;阿里则是“平衡型”代表:比马云产品做得好的没他营销强,营销更懂的却没其不断改进之产品线及布局。
比如P&G宝洁,是典型的“营销型”企业。其产品本身,有个狗屁差异化,洗发水、卫生巾、洗衣粉⋯⋯撕掉商标,大家都没啥区别。再伟大的产品经理到了宝洁,也没啥可发挥的。因为其产品,就几乎没有颠覆性变革、和微小改进的可能。
苹果公司呢,则是“产品型”企业之典范。请忘记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场能力:1984年的第一代麦金塔发布,其《1984》广告和发布会,都堪称营销史留名之奇迹,但麦金塔电脑依然销售惨淡。试想:iPhone和iPad就算不做广告,这种石破天惊的划时代产品,是否早晚也会占领全世界?
我觉得,联想电脑,则是“平衡型”的代表。比联想PC做得好的,没他懂市场。而懂市场的呢,又没联想产品做得好——事实上,联想早期完全是营销型公司,产品奇烂无比,但对手们产品也同样烂,所以居然不会被比下去⋯⋯最近几年,联想产品明显好了起来,最起码PC现在比DELL和惠普都稍好。
我敢打赌:95%的普通人,盲测分不出300元以上红酒口感区别。95%的普通用户,也分不清各个搜索引擎间的差异。我有一次浏览器被黑,用搜狗居然搜了两个星期,也没抓狂。但你试试不让我用QQ而改用MSN,一天下来我就疯了。我的意思是说:也许百度的技术很好,但依旧是靠市场营销行为驱动其成长,而非其它。
----------------------------------------------------------------------
从微博的评论和转发来看,其实我感觉,很多人没看懂。嘿嘿。
微博字数限制,实在又扯不清很多脉络,所以干脆写成一篇长文,唠唠叨叨扯扯这个淡。
把企业归为某种类型,本来就是个扯淡的事。到底企业依靠何等“核心驱动力”来促使成功的,怎么说都OK,反正事后诸葛亮,很容易“倒果为因”——你甚至可以把苹果归为“天才领袖驱动型”呢。历史上出现类似迪斯尼、爱迪生、格鲁夫、甚至任正非,貌似也都成立。
还有某些夹缝中生存得不错的中小企业,还可以归纳出更多类型。比如在三四线城市过得很开心的化妆品品牌,就是依靠“渠道驱动型”来存活。中移动和中石油,当然是“政策驱动型”来战胜对手的……但这类区分,有个小问题,就是无法指导你自己的企业,如何在未来竞争中培养相关能力——你总不能期待着自己变成乔布斯这种天才领袖,或干脆国家允许你垄断你的行业吧?
归根结底,我的看法是,有意义的一种区分,要看你所在领域,到底是个什么类型的细分市场。然后,根据这个市场类型,来完善、甚至转型自己企业的核心能力培养。所以,我才抛出来一个“产品型”、“营销型”、“平衡型”分法。
举例来说,在iPhone横空出世之前,诺基亚是“平衡型”取胜的楷模。诺基亚产品线之丰富令人发指,而营销上的凶猛,也众所周知。另外,诺基亚的渠道建设,是所有手机品牌都垂涎三尺的……但毕竟,手机这个玩意儿,营销做得再好,也抵不过一部划时代产品的诞生。所以,“平衡型”企业,被“产品型”企业所取代。
危险的是:产品型企业之命脉,在于产品必须大幅度、可感知、使得口碑极佳,方能战胜平衡型企业。所以,如果iPhone、iPad如果在未来两三年中,没有继续大幅度在产品上保持领先——注意,我说的是大幅度、并且可感知——那么被三星、MOTO、HTC蚕食份额,将会越来越快、越发明显。
先给个眼前的判断:黄章的魅族,典型“产品型”。如果不出意外,一年内必被“平衡型”的代表小米完灭。我前几天抽疯,逛了逛他们各自的论坛。我的看法是,就算是魅族比小米某些方面好一点,也只是好一点而已。但营销上,小米比魅族强太多了。所以这两个品牌捉对厮杀,毫无疑问,“平衡型”胜利。不幸的是,如果论平衡,小米见到三星,又小巫见大巫了……
何以形成“产品型”或“营销型”或“平衡型”?我猜,是创始人以及企业文化的养成。纵观乔布斯一生,其实都是对产品的极度狂热,他为什么当年和CEO斯卡利闹掰、被驱逐出苹果?概因斯卡利其实是个“营销型”……乔布斯这种超级“产品型”的人,骨子里就看不起“营销型”的人。所以当企业到了十字路口,两种不同的人,必须有一次终极对决,走掉一个,才能让企业不再精神分裂……没错,乔布斯其实也是营销高手,可是,营销所占据乔布斯的时间,到5%了么?认真的人,可以自己去查书。
就我所知道的腾讯,也是对产品本身的无限热爱。有一次和菜头给我讲了一路,“微信”这个产品,如何在细节处完胜“米聊”——妈的,我听一路,最后结论,居然是,确实相比之下,米聊很屎。哈哈哈,这就是工程师文化导向了,每一处细节的修改,都包含着大量心血和工程师的日夜不眠。和菜头因为在腾讯待过,还说了段子,他向马化腾汇报时说某个功能技术上实现不了,马化腾当时就直接给了腾讯内部三个不同部门的工程师电话,让和菜头去找他们,并说,他们仨肯定有一个能解决这个技术问题。什么叫工程师文化?这就是了。千亿市值CEO直接记得大量中层工程师的技术特长。
但你看这种“产品型”企业在公关危机时的能力:3Q大战中,实力比360大了何止十倍的腾讯,完全被360玩弄于股掌之上。就连腾讯的公关部发言人之后的发言,也简直被大家笑得要死。
回到题目,我又要开始谈卖坚果了。
坚果这东西,我本来是认为,属于“营销型”市场,只有“营销型”企业能胜出。但这个春节,我由于吃了大量的坚果……哎,过节无聊啊!所以我感觉,实际上,是可以出现一家“产品型”公司的。起码,转型成“平衡型”,是绝没问题的。
上次和壳壳老爹一块喝酒,他告诉我,说我上次胡喷完那篇关于坚果的文章后,不少淘宝大卖家都开始在包裹里奉送擦手湿纸巾了,哈哈。但我认为,这种“小招都是浮云”。不能螺旋式上升的创新,都是伪创新。
由于我吃了太多各种坚果,脑子里塞满了植物油,为了通畅些,所以我下面又要开始天马行空了。抛出三大产品创新。
第一,开心果的味道——我买了一包叫“君子派”的开心果,绝对味道比以前买过的任何开心果味道都更棒。不仅仅是咸淡,其果香,似乎更胜一筹。我以前一直以为,所有开心果的味道都没有差异,我错了。
恕我无知,开心果应该有一个“烤制”的过程吧?那么,我就想,如果北京烤鸭,必须用果木来烤,方能令鸭子有一种果木香。是不是开心果的烤制,也可以用特殊的木炭呢?这样的例子,还有顶级韩国烤肉,其木炭,也是极其讲究,直接影响了肉质的口味。
插播一句:北京的大董烤鸭,其创始人董振祥,也是一超级产品经理。每天吊一锅汤,20只波士顿龙虾,40只老母鸡,6个小时熬完后,大龙虾和鸡肉都扔掉——留下汤,去“过桥”象拔蚌或苏眉。“产品型”的人,真抽风啊,哈哈。可是呢,虽然这两道菜一点都不便宜,但照旧食客如云,每日爆满。
我的意思是,真能够拿出手“大幅度、可感知”的好产品,就不缺埋单的人。
但这种产品狂热症,就需要天生的狂热分子了。所以,我这个想法即使说出来,也绝没一个想赚快钱的人去尝试。希望壳壳老爹能够探索出令人惊艳的开心果。
今天对于“产品型”最大优势在于,由于网络普及,信息传播的爆炸性飞跃,真有好产品,真不怕巷子深,传播起来快得惊人!
第二,巴西松子的个头——我在吃巴西松子的时候,发现每几十个当中,总有一两个特别大,特别饱满,也就顺便更好吃一些。我们知道,1000只鸡,如果分开来卖,鸡腿、鸡翅、鸡胸肉、鸡脖子、鸡爪子……会比整只整只的卖,多赚不少钱。那么,有没有一种办法,推出“5J”顶级的巴西松子呢?(呵呵,5J概念来自西班牙顶级黑猪火腿)。巴西松子本来一盒就不便宜,一百三四十块。我想,如果出来这种超大分级的,一百八九十块怕是很克己的标价吧?
第三,干果的“哈喇味”——恐怕每个人吃干果的时候,都曾经不幸中招。我记忆中,那种变味的,是含有强致癌物黄曲霉素的。就算吃一两个还不至于得癌症,但那种立即嘴里充满着霉味,恨不能立即冲进卫生间刷牙的感觉,真令人难忘!我虽然不懂技术,但我记得小时候,米饭里,吃出砂子,是经常的事。但现在,就几乎再没遇到了。技术进步一定能解决此类问题,只要肯投资研发。把那不到百分之一的“坏果”挑出来,“零容忍级别”的干果,其售价,可不止高百分之十。
我这三个想法,事实上我认为和营销就关系不大了。都是产品型的思路——没法立即执行,必须投入研发或设备,而且很可能中途遇到阻碍就此搁置。可如果真的研发成功,还能持续改进,在产品上不断升级,建立壁垒,区隔开竞争对手。我觉得,最终一定会赢得大量忠实消费者。
而且,现在是电子商务时代!能够把每个城市中,那最奇怪的1%人群聚合起来。甭管你提供的产品多小众,只要是好东西,就一定能赚得钵满盆满。
结尾时,多说一句。甭管我写的微博还是长文,80%的人其实都看不懂。虽然我觉得我已经尽量通俗了……
以前用拍拍,就觉得后台系统比淘宝人性化的多,QQ产品方面确实很无敌。
斯卡利对乔布斯的影响还是蛮大的,从后来苹果的营销转变上可以看出来。
电子商务还是平衡型最好,发挥优势,改进短板。
话说,下次写个299的吧。
宝洁的产品撕了标签确实和其他的没啥大区别有区别...
宝洁 和 联合利华 的产品都是 行业里出类拔萃的....
这俩公司的产品 除了货品本身 还有他们的一整套营销服务系统
如果你被做过这两家公司的 市场调查就知道 这俩公司有多在意自己的产品...
我在大概3-4月前接受了一次 联合利华的市场调查.
后来的结果就 发现应用 到了2012年的联合利华市场广告投放上面.
我发现调查中我所喜欢的那个品牌 在互联网广告上面发表的次数和深度 明显增多了
而且超市的货架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最有意思的是 那个货品的整体描述 就跟我在调查里面提交的感觉 基本一致....
当然我说的单指产品本身,比如洗发水的清洗作用。当然对于产品的营销宝洁是常胜将军,为什么能生存下来就是靠的营销,就是雕爷说的营销型吧。在互联网时代,我觉得在大部分情况下,产品重于营销,因为在互联网时代,渠道的门槛相对传统行业大大降低了,正如雕爷所说的好产品极易激发疯狂的口碑传播,而雕爷所说的百分95的消费者没法感觉出产品的差异性,但是剩下的百分5的消费者能够感觉产品的差异性的,往往是消费者的领头羊,可以起到极具效果的口碑效应。产品创新的源泉应该是源自消费者,消费者是最好的产品经理。而产品创新的渠道有,价格,功能,质量,外观,消费者的感知等。
在互联网时代产品跟营销这两把利剑可以螺旋式上升不短出击获取市场,形成一个“平衡型”企业,而这个平衡型的企业根据产品跟消费者的特性可以定位为侧重产品或者侧重营销型公司。
1、划时代产品,几乎无法对抗,传呼机请谁来营销,也难摆脱被换代。
2、划时代产品是小概率,绝大多数情况,把产品或营销往极致做,都是有效的。
3、情感型、功能类同型市场更适合营销路线,功能差异型市场更适合产品路线。
细分市场是产品占主导优势,大众市场是营销为主导,科技行业技术产品为核心,pc属于组装行业营销为主导,三星技术和产品都有,苹果是跨时代,引导产品。小米魅族联想都无核心见长技术,以营销为主导;再分高端市场,大众市场,同一品类高端做产品差异化,买坚果的,买衣服得,买手机,高端消费者不是傻子做大众市场的以营销为主。综合型企业产品和营销都见长,为啥,产品线长,覆盖人群广泛。美国为什么老大,公司牛逼,技术牛逼,理论牛逼。中国联想买电脑的,惠普不一样服务器,打印机都牛逼。科技驱动产品,产品驱动营销。我们没民用高科技,驱动不了产品,艺术文化产品被思想禁锢,也出不了。靠复制,然后靠出牛,看看央视广告,害人啦,尤其史玉柱那个人不干好事。好吧,一个历史一个阶段,别研究了。 哈哈,从三陪到三拼,时代一直在变话说回来阿芙也是营销型企业哦,阿芙精油撕了标签也是没什么区别,我一直认为精油这种东西其实就是个忽悠,确实产品型和营销型的是对头,我自己原来做产品就是这样的想法
但不能说谁不好,毕竟乔布斯的苹果产品让人们享受到了科技的创新成果,如果光是靠营销手段去忽悠客户把自己的产品卖出去虽然你成功了,也不是很光彩!
我觉得中国人更倾向于营销型,因为社会浮躁和国家政策等一系列大环境原因,多少人愿意耐心做产品型的人呢?
所以说这2种人我都很佩服,中国还是很缺产品型的人,都是靠着点营销手段模仿抄袭或是贴个新标签来忽悠客户;
以上发言不针对谁,只是有感而发
好吧,我觉得雕爷家的精油营销得有点过...说的很好,整天想着怎么去利用自己所谓的高超营销手段卖产品,不创新,赚了点钱也不光彩啊,对你自己是成功了,对后来者的评价不值得留恋,因为你什么都没有留下
乔布斯留下了苹果产品,推动了一个时代的进步,虽然去了 精神永在,我很佩服他对于产品的孜孜追求,中国人应该耐心做好产品
这个想法不错,更加细化了坚果的售卖分类,可以推出大容量的坚果(里面肉多哈)
以前碾米机碾出的米有沙子后来没有了,坚果确实可以这样做,要耐心研发这个技术,成功了可以在行业里轰动一把并且更加让客户知道你是个负责人的企业,分析的不错,我也打算做个农产品品牌
发展不容易 在中国只做产品的人基本上还没等产品完善长大就被人抄死了。所以,最好的成功方式是营销、管理、产品三者平衡发展,外加中国特色的强大公关能力,不赢也难。 等2年后个体户都搞清楚你们搞电子商务的那几下花拳绣腿,不抄死你们才怪,只领先一、二年的兄弟们先别沾沾自喜,快点埋头干活吧。 仅售十五天的干果,这个明眼人一看就是吹嘘。干果一年一季,怎么可能就不是库存的!?库存周转十五天还差不多对雕爷的这篇文字不敢赞同。产品和营销乃至品牌都不是可以割裂来看的。从现代营销理论来看,所谓的定位理论,其中最核心的部分是推出新的品类,创造蓝海。苹果靠一己之力,创造了智能手机的产品和商业模式,而后安卓三雄跟进,一起打败了诺基亚。归根结底,苹果是品类的胜利,而不是单纯的产品的胜利。苹果的营销属于艺术品营销,这种营销手法也非同一般,最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苹果营销的基础就是产品的品质,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可以说魅族在追随苹果。小米手机谈不上追随诺基亚,因为在渠道上小米手机几乎是零,完全依靠网络营销。网络营销的受众以年轻人为主,年轻人的兴趣又很容易转移,这是小米手机很快就会面临的问题。魅族在营销上运用了线下连锁加盟店的方式,在二三线城市的效果还存在投入力度不大的问题,但是在香港热销已经可以看见了。
关于坚果的营销,主要要打通休闲食品和健康食品的隔阂,创造新的品类。电子商务的创新也要从品类创新开始。